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火灾、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事故的教训,严防校园火灾及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省政府以及教育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全校范围内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学院、各单位要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安徽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二、立即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各学院、各单位近期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本次排查和整治重点如下:
(一)学校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等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场所、电子阅览室、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生公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等)、私接私拉电线、寝室和阳台堆放易燃易爆杂物等现象。
(四)其它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
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方式
(一)学校排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
6月30日前为自查整治阶段,各学院、各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立即采取果断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集中排查与整治相结合
6月30日后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将由分管校领导率领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后产处、后勤集团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在赭山校、花津校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限时整治,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整治的隐患,及时上报,不留死角盲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研究,制定自查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安全隐患自查。
(二)各学院、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切实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
(三)各学院、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技能。